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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25 17:49
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25 17:49

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知》要求,区财政局认真梳理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内容,现形成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好理论基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结合实际执法工作,全年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课程32期,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均达标年度60学时的培训目标。4月至9月,参加“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局1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考试。

明确全年工作重点任务

按照全市财政系统统一要求,2024年年初“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专项检查1次,涉21家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交流轮岗及财务人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1次,涉10家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1次,涉上年预算单位10个项目支出和5个部门整体支出。另外还开展了10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2023年度项目支出和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全区1100多个项目(66亿余元)已完成项目绩效自评、54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建立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定期通报机制,开展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2家代理机构共10个采购项目开展检查。

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水平

认真梳理本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1月份和11月份,先后两次认领相关法条262条、清理事项125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接受监督,上传监管平台信息237条。

根据“财审联动”线索,对10家预算单位20余人开展约谈教育。2024年5月至7月,对1家企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96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行政处罚。通过强化管理,全年已完成的347个预算项目,共节约资金873.83万元。

机构改革,原区金融工作局有关职能并入我局,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小贷、担保、典当”公司风险排查专项行动,促其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全区7家地方金融组织全部通过年度年审评级。同时,强化监测预警,妥善化解风险线索2条,全年无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未出现到市级部门集访和进京访情况,保持了我区连续多年的良好成绩。

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2024年,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外脑”专业能力,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为行政执法过程提供专业意见,确保程序合法、监督执法行为,减少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面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代表行政机关参与相关法律程序,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参与各类业务36件,其中,为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件,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15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7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8件,参与其他法律事务1件。

提供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

为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合理保障行经费投入力度,全年安排公安河北分局公用经费5706.97万元,办案费989万元;安排消防支队公用经费700万元;安排城管执法支队服装费2.5万元;安排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化检查经费60万元;安排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经费2万元;安排文旅局办案执法业务类工作经费1万元;安排应急局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安排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经费30万元。安排区卫生监督所预算823.3万元,安排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预算257.6万元,安排各街道执法协勤预算328.1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财政局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在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由于财政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庞大复杂且政策更新较快,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培训内容不够丰富培训形式单一,实际工作与总体要求结合不够紧密,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够深入重实体、轻程序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治宣传工作不够广泛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财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内容有序推进,形成亲自抓、具体抓、促落实三级管理工作格局。带头参与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带头学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同时将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落实依法决策。

坚决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审查,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合法合规。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将会计信息质量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纳入年度重点执法检查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财政政策、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区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工作各项目标,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1.继续强化法制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律培训,重点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与业务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通过案例分析、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责任感。

2.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过程规范、公正、透明。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避免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

3.加强财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流程。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政风险。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4.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全区各单位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等重要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5.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拓宽申诉渠道,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耐心解释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司法机关的审查,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6.强与部门协作。继续与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结合联动推送信息、线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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