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当前位置:

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26 11:11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26 11:11

    2023年以来,区民政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调整权责清单,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法律顾问等制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落实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结合重要节点普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5次。深入贯彻落实河北区“一规划两纲要”,按照全区法治建设“推动落实月”要求,参加座谈交流,做好开展法治建设自评等民政领域相关法治工作。加强法治民政建设,积极提供“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等法治建设相关材料,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落实制度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津市孚惠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在招录公职人员时,在特定岗位要求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人,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人员1人,重要案件集体决定3起。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严格退出机制。落实“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录音录像,领导不插手司法案件,建立刑法行政案件衔接机制。

(三)调整权责清单。2月份,区民政局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联调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河北区民政局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制定《河北区民政局权责清单(2023版)》,通过编办报备、司法局、政务服务办等8部分联审,增加权责28项、拆分权责1项、取消权责3项。

(四)加强法治培训。各级领导认真参加区委组织部开展的各类脱产培训,多场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季度执法业务培训制度,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天津执法培训平台、公务员学法用法平台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邀请相臣律师事务所、孚惠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走进民政局讲授《宪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与民政相关法律条款。

(五)主要领导宣讲。局主要领导结合“七一”书记讲党课活动,以“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为题,讲授了一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课上提出要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研部署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组织监管、殡葬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紧盯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民政领域监管能力和实效。

(六)严格文明执法。一是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电梯安全专项检查、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防汛防台风、防范触电和电气火灾等专项安全行动。成立各类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建立包保责任制,制定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安全整治措施,明确安全整治责任,累计发现隐患205个,已整改完成186个,剩余19个问题集中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中级)上岗”,目前相关工作人员均已报名参加考试。二是食品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陪餐工作。制定了《河北区民政局集中用餐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河北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清单》,组织养老机构自查同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联合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按照深入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工作相关要求,为全方位推进养老院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养老院食品安全监管,区民政局按照陪餐工作安排,到所属养老院开展陪餐工作,查看是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操作间卫生状况、食品留样制度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询问老人对饭菜质量的评价。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区发改委、民宗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等单位,对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执法检查。检查组结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整治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要求,随机抽查了5家社会组织。听取社会组织负责人介绍,查看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换届会议、分支机构设立情况、会计账目等相关材料,并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制定《河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河北区民政局2023年养老服务“点题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紧盯养老机构内出现的盗刷医保卡等侵害老年人权益“微腐败”、欺老虐老不法行为、向老年人兜售保健品等问题进行持续整治。四是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制定《河北区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并运行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编制统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统一的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五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全区15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经检查审定,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合格的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合格的128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对我区15家社会组织的办公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抽查,增强了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能力。六是加强殡葬行业的监管。加强对殡葬用品销售网点的检查,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街道等部门对违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进行集中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进行整改。

(七)强化普法宣传。根据要求,制定河北区民政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各科、中心根据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宣传任务。一是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国际家庭日”、“树家风立家规传家训”等宣传活动,在结婚登记大厅电子屏循环播放《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及《家风家教家训》宣传教育短片,进一步推进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宣传工作,使更多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新人熟知法律法规,让“冰、冷、硬”的法律条文变得更有温度、更有活力,切实将《民法典》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工作中累计向新人赠送《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宣传册100余份,婚姻家庭类书籍共60余册。二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在养老服务机构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推动法律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理念以及天津市老年人权益内容,普及老年人权益相关知识,提升老年人自身权益保障意识。制定《河北区民政局2023年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养老机构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住养老人和家属开展宣传。三是开展慈善法规宣传。在旺海广场开展“携手参与慈善 共创美好生活”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在大悲院码头、意式风情区、各街道、小区主干道路及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循环播放慈善宣传画册、《慈善法》条款、捐赠二维码等,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我区慈善事业,现场共560余名群众参加。四是宣传社会组织法规。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3.20国际社工日”、4.5清明节、“12.4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志愿者走进公园、社区、学校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台、展牌,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现场答疑解问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五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组织各街道公共服务办主任、儿童督导员、各社区主任和儿童主任,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2修订)》《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各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各方面合法权益。六是开展殡葬服务移风易俗宣传。在中元节、寒衣节期间,加强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刊登优秀民俗祭奠文化常识,张贴《倡议书》、发放天津市殡仪服务“96456”宣传手册文明祭奠宣传画等形式,倡导丧属文明节俭治丧、文明绿色祭扫。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倡导。将文明祭奠方面好的做法、活动以及典型人物、事件等广泛进行宣传,大力提倡家庭追思、鲜花祭奠、撰写祭文等绿色低碳祭扫方式,营造整体良好氛围。在各社区居委会在显著位置张贴《倡议书》,在小区主要出入口或适当位置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打造贴近市民的文明祭奠氛围,引导市民朋友做文明殡葬、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和监督者。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法律人才短缺。基层法治力量薄弱,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在日常普法宣传工作上还存在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入度不够高等问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积极参加专题培训班。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参加处级领导理论学习专题培训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展交流研讨,筑牢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基础。对自已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带头开展法治学习,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7次,其中涉及法治学习5次。带头钻研学习宪法法律,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及格率100%,切实增强自身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在具体工作中,主动站在全市、全区的高度谋划民政工作,确保上下政令畅通,部署落实高效。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牢记“三项制度”,不插手司法案件,不以公权谋私利。

2.认真聆听法治宣讲。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取得积极反响。认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宪法的概述、宪法与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方略在宪法中的具体体现等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民政工作中的运用,以及《民法典》中合同、遗产管理人、监护人、婚姻家庭、收养等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事项,加深了对法律条款的理解。

3.主动开展普法讲座。结合“七一”书记讲党课活动,以“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为题,讲授了一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深入实施《民政部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不断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在社会组织、殡葬执法监管方面,重点研究部署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存尸等一系列重大举措。

(二)潜心研学法治,提升法治建设基本素养

1.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要点。在局长办公会、党委会上,认真听取法治相关议题,研究法治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集体作出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津市孚惠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在招录公职人员时,提出了特定岗位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我局法制审核人员。

2.潜心研学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学习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学《天津市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深入了解市级、区级行政执法职责划分,深学2023版《天津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示范文本》和《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推动执法人员季度培训机制建立。高度关注《民法典》赋予民政遗产管理人职能履职情况,听取徐东案、孙洪彬案、丁志坚案、王文敏案进展情况,积极与法律顾问联系,为案件进展把好方向。

3.依法依规决策推动政务公开。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实现动态管理,牵头制定《河北区民政局权责清单(2023版)》,增加权责28项、拆分权责1项、取消权责3项,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推动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今年以来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6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审核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方案,推动联合执法检查按时完成,要求执法人员落实系统回填和公示。

(三)浓厚法治氛围,推动普法执法责任落实

1.推动执法普法工作。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牵头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安排各科、中心深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通过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让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2.压实各级法治责任。坚持党委对执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紧紧压实责任链条。将述法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3.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健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督促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提高监督实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审等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培训,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

(二)加强民政法规培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完善季度执法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执法队伍。

(三)践行民政工作理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法治专题学习,细读《民法典》中合同、监护人、遗产管理人、婚姻家庭和收养条款,加强业务知识储备,将相关法律规定灵活运用到社会组织管理、遗产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等工作中,切实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

(四)强化执法普法监督。督促民政执法队伍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根据年度普法任务清单,督促各科、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分享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201050001津ICP备12006841号-3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000001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201050001

津ICP备12006841号-3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