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强的执行力深入推进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1.做好顶层设计。分局党委充分履行法治公安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定航把舵”重担。立足于盯具体、管中期、利长远,在充分调研、深入沟通、全面论证的基础上,精心打造“三四三一”战力工程,强化规范化、流程化、系统化执法体系建设,为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狠抓科学决策,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内召开执法监督管理会10次,对重大执法决策、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集体审议。同时,将执法情况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共召开16次局务会,对分局40余件瑕疵案件、执法陋习主动揭短亮丑,深挖问题根源,力求将问题改深改实改彻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2.完善管理模式。实施以“全流程规范、全流程管理、全流程监督、全流程支撑”为内容的“四个全流程”管理模式。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全流程规范,聚焦执法制度这个“保障”,整理汇编了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共计约300百万字帖挂网页、下发学习,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夯实管理职责,严密全流程管控,对行政未结案件、无强制措施刑事案件开展五轮次监督检查,确保案件进展有序、质量过关。成型六大类监督机制,实现了大数据筛查功能,有效提升基层办案单位的案件质量。落实大督察职责,落实全流程监督,由指挥、督审、纪检、法制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对执法办案进行审查和责任认定,形成职责明晰的大督察体系,实现对各执法执勤单位督审监督、纪检监督、法制监督三者的统一。加强服务保障,强化全流程支撑,从事后审核向前置指导转变,不仅要把关、更要做好服务,还要帮助基层解决执法难题、强化服务保障。同时,开展常态化培训,对基层法制员开展“小教员”培训,以点带面,提升基层办案单位整体规范化水平。
3.强化执法监督。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强化执法监督作为“全警工程”,按照分局“大督察”体系五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警种工作落实。在完善常态化案件评查的基础上,充分依托警智执法办案平台、督审视频监督平台、视音频管理系统等载体,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运行的牵动推进、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制案管部门网上检查巡察作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下发《督办单》通报并跟踪落实整改。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媒体记者等人的“特约监督员”队伍,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执法办案工作,了解一线一手实情,共同助力法制公安建设。
4.打造过硬队伍。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依法治市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的“三大考”工作,充分有效落实考试结果运用,促进民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分局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6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6人。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不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进一步激发全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推动公安机关法治体系建设
1.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分局《“放管服”改革方案》、《“一窗通办”工作落实方案》、《分局“放管服”改革实施措施》等一系列改革落实文件;同时,落实分局45类72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召开了各类培训工作会4次;组织改革专班研究编撰了《公安河北分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现该指南和市局前期下发的《公安政务服务应知应会手册》已一并分发至分局各窗口单位,供各单位窗口处办人员(含“大堂警官”“大堂民警”)随时参考查阅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已做到“一书在手、办事无忧”的前期设想,进一步解决了窗口处办人员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不熟、不懂、不明的情况。
2.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构机制改革。按照市局改革办“1+6”方案和《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制定了分局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龙头,健全完善“四个全流程”执法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新时代公安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二)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如有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还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1.全面系统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记忆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必学篇目,编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资料汇编》,提供便捷明细的学习途径,同时,依托分局政治理论学习,运用分局“日周月季年”工作机制通过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等形式,深化全警学习,强化效果检验,确保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2.交流研讨学。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交流研讨会,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根据自身学习情况,结合实际工作,交流学习体会,达到互相启迪、共同进步的效果。
3.专题授课学。2022年8月18日,收听收看市局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聆听市委党校龚艳教授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能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作的授课。2022年9月21日下午,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调解培训班,一是聆听全国调解专家、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郑宗瑶同志有关调解工作技巧培训的授课;二是聆听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徐蓉同志有关行政调解法的授课。2022年9月22日下午,市局举办“八五”普法骨干专题培训班,聆听天津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处副处长张志锋所作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讲座。
4.对照先进学。举办“周末”课堂专题学习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会精神”,请分局进京参会的受表彰代表陈炳云同志讲述参加表彰大会的盛况和感受,激励全体民警辅警忠诚履职、创新实干、担当作为。深入社区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倾听群众对公安工作、社会治理的意见建议,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5.联系实际学。分局坚持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效落实到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中,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公共安全攻坚战役,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日常审核案件把关、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化解信访案件的法律支撑和基层法律服务指导,让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履行法治公安建设主体责任,精心打造“三四三一”战力工程,强化规范化、流程化、系统化执法体系建设,为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分局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内召开会议11次,对重大执法决策、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集体研究、审议。同时,将执法情况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共召开7次局务会,通报分局40余件瑕疵案件、执法陋习,深挖问题根源,强力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二是落实执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公安河北分局政工领导落实执法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执行。
2.加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3月3日向各基层办单位下发《关于规范分局应诉、旁听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我分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16起案件出庭应诉活动,同时也组织分局基层办案单位主要领导和主办民警参与16起案件出庭诉讼、民警旁听活动。出庭率达到100%,做到了100%出庭应诉,实现应出尽出。
3.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作用。目前,我分局共有公职律师3名,3名公职律师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其中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0件,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2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8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1400余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8件,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1件,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4.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度,我分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撤销重查 1件,调解结案0件,维持1件,正在办理中2起,配合区政府、市局办理我分局行政复议案件30件,促成调解撤回复议申请4件,有效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
5.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结合公安部、市局关于执法办案中心提质增效的部署要求,分局梳理了13项需整改提升的任务清单,明确措施、时限,抓好落实。自9月初,实现全部刑事案件进入办案中心办理,11月1日将承接八类行政案件在办案管理中心办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联合作战功能室,法制、刑侦、治安、禁毒随时集中为一线办案提供强有力的后援支持。目前,先后为“9.15网络赌博案”、“大悲院团伙诈骗案”、“骗取国家残疾人补贴团伙诈骗案”在人员信息、行动轨迹等方面提供了第一时间的信息支撑,为及时查获嫌疑人、扩大线索、证据支撑提供了有力保障。
6.健全和完善“四个全流程”执法运行机制。2019年,分局新一届党委提出了“四个全流程”执法运行机制,经过近三年的运行,已取得初步成效。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工作中,我们以此着力点,细化健全工作措施,推进分局整体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执法研究,整理、汇编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共计约300余万字上传分局网页,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严密全流程管控,对未结行政、刑事案件开展五轮次监督检查,确保案件调查“规定动作”的落实,有效避免证据流失和信访投诉压降。三是落实大督察机制,由指挥、督审、纪检、法制等部门,联合对涉嫌执法过错审查和责任认定,形成合力强化执法监督。四是加强服务保障,根据舆情案件演化迅猛的特点,法制支队从审核把关向前置指导转变,快速反应指导基层解决执法难题、强化执法支撑和保障。同时,对办案单位法制员开展法制培训,以点带面,提升分局执法能力。
7.强化区域司法协同治理,完善司法领域案件移送、执行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我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我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食药监管、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制定专门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办理执法司法信息传递、重大案件通报等工作。
8.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会签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天津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在我市各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意见(试行)》要求,实现办案侦查、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在前期与河北区检察院在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会签工作细则的基础上,就提升“三长”会机制建设。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公检还就如何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互助协作、信息共享、前置隔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以及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就健全完善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机制。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特大案件(命案)、对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的重大、复杂、疑难、敏感行政案件,必要时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的取证进行了实质性研究。
9.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积极开展“说理式”、“柔性”执法工作模式,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建立了服务企业“五联”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推动建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建立对企业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免罚清单。对于市场主体首次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主观上没有恶意,客观上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经公安机关提醒后能够及时整改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三是落实公安行政检查法定清单。同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当前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的大局,进一步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确保公正执法。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应当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
10.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工作,加强以案释法。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在全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实施意见》落实落地。二是配合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点单式”精准普法,各部门、各警种各司其职,健全普法责任机制。三是做好市局、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发挥典型案件的正面案例激励作用、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四是持续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开展基层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
四、2023年推荐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公安必须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常态化开展“下沉社区、入列轮值”,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落实属地、属事管理责任和源头稳控、多元化解、基层治理措施,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们将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想尽一切办法改进工作方式,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以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案”,坚决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全面加强对治安重点要素的管控,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切实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和结果反馈机制。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注重理性执法、精细执法、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便民化,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实现审批服务网上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不断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二)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持续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要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下一步,分局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执法瑕疵过错问责制,紧盯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健全检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完善个案监督和执1法巡查制度,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管。深化“两统一一出口”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手段,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案管组的职能作用,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委机关的法律监督,增强内外部执法监督合力。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强化数据精准赋能,有效支撑防范管控和精准打击。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流程的智能化监管,实现办案规范留痕、监督即时精准,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效能。
(三)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红色警队”创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公安队伍是党领导下的纪律部队,也是一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大力锤炼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我们将立足打造全面过硬的执法队伍,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红色警队”创建,“一支部一品牌、一室队一典型”形成党建工作新亮点。坚持全面从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严厉查处民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体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大力选树培养典型,召开榜样群组先进事迹报告会,队伍中也涌现出了张雷、陈炳云、许海川等一批在全市叫得响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进一步激发全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推进新时代公安执法理念大讨论,引导全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深化全警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将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加强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做到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不断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