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依法受理信访案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落实到责任科室,自觉接受社会公众、人大、政协等监督。自2019年1月成立至今,办理人大建议1件(配合市局,回复市人大建议)。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
(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定了报告范围、报告内容、报告期限、报告责任和施行日期等具体内容。2019年1月至今我局行政复议6件;二是积极改进信访工作。充分利用智慧信访、8890便民服务热线、服务中心专人接访和信访部门转办等途径,广泛受理退役军人信访难题,对于畅通信访渠道、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三)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先后认真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复议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法治能力考察测试。组织局机关3名业务工作负责人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三是加强法制机关建设。制定发放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强化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单位法治文化氛围愈益浓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普法工作还有差距。局业务部门对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法律法规培训,对全区广大退役军人的普法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到位,法治宣传活动还需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二是行政执法仍不够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检查频次、范围等还不平衡,覆盖面不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在经常性和精细化方面还要下功夫。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始终把落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作为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把贯彻落实市委、区委主要领导关于法治建设的指示批示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规划,与全局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到党员学习、业务培训中,明确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到了各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专门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中央、市、区依法治国委会会议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指导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年终述职述责述法制度,利用党组会、行政例会等时机,听取业务科、服务中心和军休所相关情况汇报,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此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党组建设、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资金支出等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注重领导班子决策前学法、讨论中用法、决策意见合法,保证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统一落实。落实好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党委支部书记授课辅导等环节,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截止目前,组织局机关3名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全面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履行责任,落实退役军人政策法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法治工作秩序不断正规。对照《天津市河北区个性普法责任清单》,主要结合信访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业务开展及对各街道社区的业务培训,重点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政策规定进行宣传解读,截止目前已组织相关活动8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就法律咨询解答、重大决策事项,协调解决涉军人员法律纠纷。加强信访疑难问题攻关,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普法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并行,采取领导接访、业务部门与中心联合接访的方式,坚决把每一名信访个人涉及的政策问题弄清楚查透彻,守住法规政策关口,逐步消化遗留问题,杜绝新增问题。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强化局机关会前学法成效,深入开展“法律进基层”工作,积极营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环境。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备案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工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法治责任。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