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队伍素质,规范体育行业监督检查。区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论述精神,结合疫情群防群控、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考核等重要工作,着力规范面向体育行业的行政执法与检查行为,提升体育行业疫情防控检查与安全检查的质量。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区体育局针对行政执法能力的“短板”,努力提升行业监管的规范化水平,多次组织行政执法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邀请区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与法律专业人士实地指导、答疑,积极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群防群控联合执法检查。二是规范检查过程。区体育局专门设计印制了3类统一编号的检查台账,检查台账中详细记录被检查商户基本信息与检查过程,细化了检查内容,单据分为3联,分别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区体育局留存,做到了全过程可追溯。三是,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全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行业做到每月2轮巡检,对全区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做到每日70%以上覆盖,结合12345市民热线举报、市场监管局等渠道推送信息,及时将新发现体育场所纳入常态化检查名册。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区体育局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执法过程中,通过加强宣教的形式,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结合12345平台等渠道收到消费者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对投诉件较多的经营单位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于群众反映较为复杂问题,区体育局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保障群众合法利益。通过加强对群众反映意见强烈的斯达特健身、奥体动力健身、斗牛篮球、世邦亲子游泳等场所防疫、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有效帮助商户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指导商户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群众投诉数量明显减少。
(三)推进执法公示。区体育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按时录入对执法平台、“双公示”等平台信息,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各项要求落实相关程序,执法过程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依据与救济渠道等信息。
(四)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区体育局执法检查过程中均安排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并认真完成笔录与拍照等取证工作。区体育局为执法工作专门购置2台执法记录仪,在重点执法工作任务期间安排专人取证时使用。
(五)加强执法制约和约束。区体育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联系方式 ,并认真接受执法相对人与群众的监督。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区体育局每次执法行动期间都对执法对象进行普法宣教工作,并对消费者进行法治宣传,及时在检查过程中实地发放或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提示函,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提示相关风险,倡议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督促体育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七)强化法制教育培训和考察。区体育局每年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教育活动,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以老带新”的分组形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现干部的“传、帮、带”
(八)健全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区体育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每月对执法平台、“双公示”平台进行录入,及时公开执法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体育系统干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二)普法教育还有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体育局肩负着培养青少年运动后备人才的职责,但对青少年运动员的法制教育还有不到位,跟得慢的问题。
(三)推动法治机关建设上还有差距。区体育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素质提升投入力度不够,在干部教育中贯彻法治思想和理念不够深入。在今年的执法过程中,出现了执法人员语言不规范、执法人员主副不清等问题,执法队伍人员水平还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在填写检查记录单、落实检查事项方面还存在缺项、漏项,不仔细、不全面的情况。在向有关部门移交发现问题线索时,还存在证据材料不齐全的情况。暴露出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短板。
(四)统筹行政执法与普法、诚信建设、“双减”等工作结合程度不高。在部署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开展普法、诚信建设以及推动解决12345等渠道群众反映问题力度不够,未能同步开展上述工作,将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作用的效率还不高。在“双减”、诚信建设等有关中,对于体育行业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缺乏法律依据与实施细则,缺乏有效的强制力与约束力。
(五)对于体育消费纠纷问题处理缺乏有效处理方法。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我区出现大量群众反映体育预付卡纠纷问题,其中多数为单独建设或位于商业综合体内的健身房、亲自游泳、儿童乐园等经营性体育场所,而且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商户配合程度低,消费者诉求日益强烈。按照我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暴露出缺乏监管依据与上级政策支持等困难,为我区体育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2022年期间,区体育局接到12345热线与政民零距离等渠道派发群众投诉2100余条,其中涉及体育行业市场主体投诉超2000条,当前,行政部门处理体育预付卡纠纷的方法主要为联系商家和消费者协商解决,遇到商家拒绝赔偿情形时,缺乏强制性措施。在解决过程中也存在消费者不满意处理结果反复投诉的情形。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2022年,区体育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履行党组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思想理论武装,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下沉一线督导促进,推动法治工作落实,体育局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到新高度。
(一)强化理论思想武装。
一是书记与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在历次区政府法治工作会议后,主持召开区体育局法治工作会议,传达区政府会议精神与区领导指示精神,对照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部署区体育局各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牵头组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全年学习计划,亲自带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指示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体育局执法能力,处理12345来访电话的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体育法治行政机关建设水平。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机关能力建设水平。
1.做好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立足本职岗位职责要求,组织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托专业的法律素质,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集中学习《宪法》内容和学习交流,牢固树立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二是学习《体育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专业法规,做到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提升执法水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体育局结合职责要求,岗位需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新的《体育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专业法规,邀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讲解辅导执法程序、文书填写、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执法细节处理,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能力专业,提升执法水平。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完善本部门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本级和社会体育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常态化全覆盖与重要时期重点检查相结合。明确机关和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排查安全隐患,完善消防、防汛、应急救护等应急预案,指导全民健身中心组织2次消防培训演练,购置1台AED设施,提升整体处突能力。二是监督检查全覆盖,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行业每月2轮巡检,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每日70%以上覆盖,结合12345市民热线举报、市场监管局等渠道推送信息,及时将新发现体育场所纳入常态化检查名册,开展日常巡查,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2年内,由于疫情不断反复,体育健身场馆预付卡问题突出,群众诉求强烈,至11月底,共接12345来电信访件2021个,智慧信访平台转来6件,全部100%办结。为最大限度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体育局相关人员多次走访协调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诉求,直到双方满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法治政府理论学习,加强部署与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定期部署和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执法业务培训与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举一反三,强化执法实践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联合执法行动,从严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方位普法。持续做好执法公示与执法记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水平和普法效果,指导综合科创新普法和宣传手段,提升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执法对象积极配合执法和自愿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应对新问题。积极对接天津市体育局,主动对标对表,梳理并上报体育消费纠纷有关问题,及时为市体育局制定相关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五)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深入。根据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并结合我区游泳场所疫情之后相继恢复营业并有大量体育基础设施使用时间较长的现状,拟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据《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区游泳场所、健身路径设施等设施安全、专业人员、救护措施、防护装备、经营资质等进行检查和核验,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