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市区委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法推进普法、执法督导、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认真组织学贯,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卫健委党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了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之中,起到了领导干部发挥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的作用,增加了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范要求,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人真正做到学通悟透,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机关及其基层单位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法治建设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动基层医疗持续发展、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医疗机构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依法治区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系统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持续将普法工作推向深入
卫健委党委高度重视全系统普法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每年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时,都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围绕全年普法工作,亲自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汇报,并围绕普法工作提思路和要求,积极参加全区普法重大活动,亲自参加区法治办举办的法院现场庭审活动,全区处级干部廉政教育展览,每年“12.4”普法宣传日活动,为全系统完成普法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不断加强和完善普法工作队伍。普法工作能否有效推进,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特别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建立和完善了卫健系统普法队伍,成立了由委领导、委相关业务部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监督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定期开展普法讲座、培训和巡讲活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监督员既是讲师团成员,又是普法志愿者,广大志愿者围绕全区全系统重点工作,经常不断地深入全区工厂、企业、“三小企业”、宾馆、学校、居委会等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等,今年以来,组织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放射诊疗机构、游泳场所、公共浴室、卫生协管站等单位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召开培训17次,培训管理相对人1382人次。创建“微管理”式监管模式,组织各行业经营单位建立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共计14个微信工作群,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及法律法规的宣传。
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饮用水宣传周”、“控烟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宣传月” 等活动,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延伸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医疗卫生“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中医药等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共4场,发放各类宣传品2336份,受益群众3243人。
二是广泛开展网上学法用法活动。
2021年按照区委、市卫健委工作安排和部署,4月份以来,先后组织了全系统17名处级领导干部、机关42名公务员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33名参公人员,开展了网上学法用法活动,11月底前已全部完成了网上学法用法的学习任务,并全部顺利通过考试。
(三)严格开展督导执法检查
一是全面做好三项制度建设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作为卫健委行政执法单位,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河北政办〔2019〕9号)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三项制度”工作是法制建设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组织机构建设,成立领导小组,由所长和书记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法制稽查科为牵头单位,全面组织制度落实,重点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合法性审核、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信息管理、执法行为稽查及受理投诉举报等工作。
(2)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
河北区卫生健康委现有共233项行政职权在河北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其中行政检查24项,行政处罚19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类别3项。严格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本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执法依据的调整情况,及时、准确的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上报区编委办更新公开信息。
(3)正确做好执法信息的宣传与公示
制定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编发执法情况简报,上报执法视频,在河北区政务网发布“监督动态”及“双随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河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微信订阅号,构建了完善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化体系。截至目前编发情况简报59期、《河北卫生计生监督信息》3期,在“天津市河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微信订阅号推送消息62条,在北方网、津云、今日头条等市级媒体宣传报道4次,在河北区融媒体订阅号“海河之北”宣传21次,河北区网信办订阅号“津彩河北”宣传2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安装触控屏,将科室设置、监督员信息、法律法规、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方便办事人员随时查看。
(4)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监督所严格执行两人以上执法规定及亮证执法制度,现有31名执法人员,都持有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为配合监督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有效开展,设置了配备有监控录音录像设备的询问室,确保监督员在接待当事人时做到有据可查。为一线监督执法人员共配备了22台执法记录仪、26台手持执法终端机和1台数据采集工作站,以便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保证执法视频的录制及执法文书的制作,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询问调查室制度等规章制度。提出了“六必录”的要求,规定监督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将执法记录仪的数据及时导出到数据采集工作站,由专人管理。通过完善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了监督执法的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5)完善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津卫政法〔2017〕42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监督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范围、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稽查科为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程序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今年共对182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作为河北区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卫生监督执法及相关执法信息的录入工作。根据区法制办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录入、日常维护及监管工作,保障了平台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利用新平台做好执法职权关联与确认,以及执法职权相关法律依据的关联工作,录入并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并及时录入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行政检查275户次、行政处罚93户次。
(7)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监督所通过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稽查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行政处罚案卷切实做到主体适格、证据充分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文书书写规范,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办案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将法律法规及救济途径向行政相对人进行宣讲。每年根据工作实际,书写以案释法,结合案情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2021年书写典型案例评析3篇、以案释法8篇。
(四)开展科教研工作,强化综合监督队伍建设
大力推行三级培训,参加各类上级培训73次。全体监督员踊跃登录培训平台学习课件,人均已完成网络选修课58.2学时。同时,积极参加“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竞赛活动,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7个专业决赛中,荣获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两个专业的第一名,放射卫生、中医药与计生妇幼两个专业的第二名;1名监督员获得技术能手称号,3名监督员获得优胜者称号,展示了卫生计生督导员竞技担当、竞进作为的风采。
(五)不断完善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为规范卫生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河北区疾控中心遵循“及时有力、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常备不懈”的原则,按照市疾控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众卫生防护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演练等工作。
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卫生应急人员个体应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系统有效运转和应对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截至目前开展相关培训及演练一次。
辖区疾控中心每月通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包括专业监测信息、媒体监测信息以及接报的社会信息和部门通报信息开展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工作,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于发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或潜在威胁,组织或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题风险评估,并提出预警及措施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人员空缺严重。编制数61人,在岗31人,空编率达49.2%。在全市各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里,空编率最高,在编人数最少,严重影响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是执法信息重复录入,影响工作成效。卫生健康委有自己的执法平台,监督所日常执法信息都在天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平台录入、并上传国家卫生健康委平台。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需要再次录入行政执法信息。监督所人员少,再重复录入执法信息,浪费了监督资源。
三是集中精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自觉性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平时事务性工作繁重,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忙于业务性工作,缺少自主学习时间,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要我学”的多,“我要学”的时间少。
四是“民法典”知识的普及还不够,还不广泛深入。按照上级要求,“民法典”的普及目前只完成了各级领导干部层面的学习培训,受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一般职工的学习培训还未完全普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集中好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加大涉及卫健工作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的督导和检查。以落实普法工作为动力,加大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充分利用每年“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每年定期组织培训及交流。加大卫生计生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正性、公平性和规范性。在政府层面加强执法信息的共享及互联、互通,对平台进行整合,节约监督力量,降低工作成本。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立足卫生健康执法工作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加强风险评估,着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建立工作台账,确定适用范围,执法重点和柔性执法清单。
4、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坚决落实《传染病法》,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防控关口前移,细化工作,压实责任,切实降低疫情感染率和病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