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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河北区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优化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助餐服务体验,全方位提升规范化助餐水平等工作要求,探索打造一批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高质量助餐服务模式。现我单位制定了《河北区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

一、征集时间

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8日

二、征集渠道

1.电子邮箱:hbqmzj05@tj.gov.cn

2.电话:84197270。

          河北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草案正文

河北区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发〔202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开设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河北区需打造3家具备明厨亮灶、集中堂食、个性化送餐、网络服务等功能的示范型老人家食堂,此项工作已列入2025年市、区20项民心工程,为顺利完成我区建设任务,现制定河北区打造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建设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现有一级老人家食堂中选取3家进行提升改造。

二、功能及标准

(一)明厨亮灶。出入口、餐厅、配餐窗口、厨房等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通过透明玻璃隔断、视频监控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

(二)数据可查。年度开放天数不少于180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老年人助餐补贴日均客次不低于20次,堂食区使用面积不少于40㎡,能够容纳2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配备1名等级厨师。应为一级老人家食堂,优先从养老服务综合体食堂推荐。

(三)食材可溯。食材(品)来源渠道合法、采购流程清晰、质量安全可靠,票证档案齐全,并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智慧可感。应配置市(区)统一的网络化点单机支付设备;可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利用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入户;可通过物联网技术,收集餐食数据,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膳食建议;鼓励采取视觉、物联感知技术或刷就餐卡绑定餐盘的方式,实现智能计费扣费,提升膳食营养监督管理。

(五)文化可融。积极营造敬老孝老爱老氛围,可配套相关活动器材、设施设备,非助餐时间应有老年人文化活动安排,打造文化特色;可设置照片墙、展示墙等文化墙面,张贴老人用餐、娱乐休闲照片或老年人制作或赠送的作品等。

(六)营养可及。有条件的可配备营养指导员,为老年人提供对膳食营养状况分析、对膳食营养进行评估指导、对营养配餐或食谱进行设计,经常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

(七)安全可查。应符合食品、消防、建筑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应有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应健全全流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八)服务可持续。鼓励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运营,工作人员与服务规模相匹配,志愿队伍与送餐服务相适应,老年人服务满意度超过90%,社会效益明显,盈利模式可覆盖经营成本。

三、建设步骤

按照筛选、确定提升点位、制定实施方案、提升改造、投入运营等步骤来开展。

1.筛选:在现有运营状况正常的一级老人家食堂中,筛选地理位置便捷、服务供给能力强、周边老年人需求度高的老人家食堂。

2.确定提升点位: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社区老人家进行实地走访,结合老人家食堂经营企业意愿及属地街道意见,最终确定3家老人家食堂作为本次提升改造点位。

3.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每个提升点位的实际情况,遵循“一家一案”的原则,制定提升改造方案。

4.提升改造:各点位根据实施方案进行提升改造。

5.投入运营:对各点位提升改造结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


背景介绍

    河北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辖区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需求大。按照《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发〔2024〕7号)要求,优化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助餐服务体验,全方位提升规范化助餐水平等工作要求,探索打造一批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高质量助餐服务模式。此项工作已列入2025年市、区20项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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