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河北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
公告
现就《河北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建议征集,征集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邮箱hbqsab@tj.gov.cn。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26011936
地址:河北区中山北路8号增1号
河北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30日
草案正文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1.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河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工作督查督办,推动各相关部门按季度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年底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作为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同级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2.严格责任追究,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本计划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约谈和问责机制。(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3.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做好食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团餐领域(单位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进口食品“人物同防”工作。按照《河北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专业组工作方案》,强化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五不准”要求;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公安河北分局、交管河北支队、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源头治理
5.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区应急成品粮实施质量检测。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加强过程严管
6.严格食品生产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提升飞行检查、体系检查、证后审查效能,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7.加强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落实河北区2022年20项民心工程要求,新建4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8.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规范年”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加大对连锁餐饮单位及其总部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型以上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开展网络巡查,筛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线索,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督促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加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A级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民宿)等场所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学校食堂采购可追溯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比例达到100%。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三年工作总结。(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北分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北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12.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900批次,达到6批次/千人。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完成国家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处理任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3.组织实施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加强重点食物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严惩重处违法犯罪
14.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北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实施“铁拳”行动。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合力。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加强宣传曝光,形成震慑效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6.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公安河北分局负责)
七、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7.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力度,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18.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约谈等制度机制。(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19.推进智慧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全区重要产品(肉菜)追溯系统节点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平均达标率超过80%。(区商务局负责)
20.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食品领域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执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21.提高队伍专业化能力。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一人标准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强化队伍管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2.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企业积极投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食品企业品牌建设、产品认证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九、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3.发挥“创城”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区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区创城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支持社会监督。依法坚决辟除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红黑榜”等社会监督活动,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5.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进一步强化天津食安河北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科协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校园宣传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背景介绍
一、起草背景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结合河北区实际,区食安办起草了《河北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部署安排全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二、起草过程
《计划》主要依据以下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区食安办2次向全区23个职能部门和10个街道办事处征求了书面意见。其中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5个部门共提出修改意见8条,其他部门无意见。经区食安办认真研究并与市级部门请示沟通,采纳6条,未采纳2条。
三、主要内容
《计划》明确了河北区2022年9方面25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河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是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强化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区应急成品粮实施质量检测。
四是加强过程严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关切,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行动。落实河北区2022年20项民心工程要求,新建4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
五是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900批次,达到6批次/千人。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完成国家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处理任务。
六是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深入实施“铁拳”行动。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件。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
七是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力度。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约谈等制度机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追溯系统节点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平均达标率超过80%。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一人标准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强化队伍管理。
八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企业积极投保。推进食品企业品牌建设、产品认证工作。
九是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创城”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区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依法坚决辟除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红黑榜”等社会监督活动,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河北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情况说明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河北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已在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河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