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教委〔2014〕84号)要求,我市于2015年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开展,市政府教育督导委组成专家组对全市16个区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12月14日,由市教育督导委督政处处长李耀全带队,以市政府督学刘战友为组长的专家组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河北区政府副区长刘冬云率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迎检工作。
14日上午,专家组首先听取了区教育局局长刘颖霞就河北区近年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情况的重点汇报;与参会的委办局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交流。随后,专家组分别与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交流教师、轮岗校长召开座谈会,进行了问卷访谈,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14日下午,专家组深入随机抽取的三十五中学、二中初中部、南普小学进行实地查看,与教师、校长交流,全面了解我区开展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际情况。
最后,专家组对我区开展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情况进行了总体反馈,认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方案切实可行,措施比较得力,起步早、方式多,交流已见成效,社会普遍认可。同时,对我区今后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提出了建议。区政府副区长刘冬云对进一步做好我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提出要求。区教育局局长刘颖霞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和刘冬云副区长要求,谈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对我区更好地实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指导、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