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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产业园区投资指南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9-29 14:30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9-29 14:30

河北区产业园区管委会下辖14个都市产业园区,是河北区经济发展的窗口单位。园区管委会秉承服务至上的原则,不仅为企业注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效服务,更在企业落户园区后实行“门对门”服务的创新举措,全力辅助企业发展。

  作为投资商,您仅需拨打我们的招商热线电话说明您的需求,园区管委会招商部门将本着“企业第一、服务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竭诚提供服务。具体流程是:

  管委会专员将免费代办公司注册手续,为了让投资商了解办理流程,我们特别制作了内资企业办理手续的一般性流程图,以供参考:

  注册公司的主要手续是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俗称“公司三证”。 若公司从事一些特殊行业,比如食品、运输等,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另外,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更为复杂,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外,还需办理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统计证、财政登记证等。

  当您的企业入驻园区后,不仅可以享受河北区的各项普惠政策、园区自有资源以及市各部委的奖励政策,对于企业自身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招聘、融资、法律服务、产品推广等,管委会将始终站在您的身边,提供支持和帮助,我们承诺:投资在河北、发展在河北、满意在河北。

  联系方式:
  邮箱: hbqyqw@163.com
  电话: (022)86352812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爱贤道295号

附:投资内资企业所需材料

设立内资企业所需文件:

1、申请企业法人(非公司)开业登记应提交:
(1)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章程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注册地址使用证明,包括住所租赁使用证明、住所产权归属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7)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批的有关批文
2、申请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登记应提交(含私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股东名录及身份证明(法人企业股东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证复印件。)
(4)验资证明,用固定资产投资的还需提交固定资产评估报告
(5) 公司章程
(6) 公司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单
(7) 股东第一次会议、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的)第一次会议决议;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第一次会议决议
(8) 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9) 注册地址证明,包括住所租赁使用证明和房屋产权归属证明
(10) 委托代理人证明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批的有关批文
3、营业登记注册或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
(1) 营业登记注册或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营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单位负责人任职文件
(4) 主办单位章程复印件
(5)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住所租赁使用证明和住所产权归属证明
(6)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主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 主办单位所在地工商局同意异地设分支的核转函
4、私营企业(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
(1) 私营企业(独资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2) 投资人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场地使用证明,包括住所租赁使用证明和住所产权归属证明复印件
(4) 合伙企业提交合伙人之间订立的书面协议书
(5) 委托代理人证明
(6)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提交批准文件
(7)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提交:
(1) 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
(2) 个体经营者基本情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在津暂住证
(3) 场地证明,包括住所租赁使用证明、住所产权归属证明复印件
(4) 经营范围中涉及行业管理的需提交行业管理部门的批件或资格证明
(5)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申请设立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应提交:
(1) 股东签署的协议书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本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决议;其中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其签署的协议书应经过公证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书面证明,以及被指定的代表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章程及股东会通过企业章程的决议
(4) 董事产生及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的决议
(5) 资产评估报告及对资产评估结果的认可和确认证明
(6)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 股东合法身份证明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载明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等。改组设立或职工股东人数较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可由原所在企业劳资部门在股东册上签章后,不再提供身份证明
(8)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9) 住所及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包括住所租赁使用证明和产权归属证明复印
(10) 改组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11) 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地方部门规定应审批的项目要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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