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及《天津市档案条例》的有关规定,河北区档案馆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河北区档案馆馆藏2000年各区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形成的380卷文书档案。
二、查阅手续
1、单位和个人持身份证、护照、工作证、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依法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2、单位和个人使用从本馆复制、摘录的开放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查阅时间及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查阅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黄纬路12号
咨询电话:022-2629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