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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发布通知:社保经办时间进行调整

来源: 河北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26 09:17
来源: 河北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26 09:17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近日发布通知,对2022年3月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缴费及待遇申报等业务办理期限进行相应调整。按照通知,社会保险核定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8日12时。申报缴费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8日16时。

社会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也作出调整。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为2月27日;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为2月26日;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为3月1日。

个人权益业务方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业务截止时间为3月1日;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登记截止时间为3月3日。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9日。失业保险待遇方面,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待遇、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支付等业务截止时间为3月9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7日。

市人社局提醒,相关提示和缴费凭证上的“缴费截止时间”“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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