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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区级总河(湖)长“向群众汇报”暨2020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3-19 15:24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3-19 15:24

一、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2020年,河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河(湖)长制管理,圆满完成既定年度任务目标,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位列全市第二,“五河三湖”水质达标率100%,群众反映涉河(湖)问题回复满意率100%,全区河湖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

(一)区级河(湖)长率先垂范,街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志强书记、徐刚区长亲自担任区级总河(湖)长,主动担负起全区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组织召开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先后28次深入海河、北运河、新开河、北塘排水河、月牙河、北宁公园湖、南普公园湖、九八三医院湖等重要河湖调研指导,亲自部署组织、编制和推动“一河(湖)一策”实施,并多次对我区河(湖)长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区级河(湖)长以上率下,以“四不两直”方式巡河暗访,协调解决“四乱”、垃圾堆放、摆摊买卖等方面突出问题。各街道强化责任担当,街级河(湖)长主动进位、认真履职,推动我区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全年区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49次,街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918次。

(二)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针对性解决各类问题

一是开展“清河(湖)2020”专项行动。针对巡河(湖)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彻底、河(湖)长制公示牌形同虚设、治理垃圾围河(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形式主义问题开展全方位的集中排查,全区共整改漂浮垃圾、堤岸垃圾、围垦种植等问题128。二是开展“清四乱”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街道反复排查,通过专项行动将“清四乱”常态化、制度化,将四乱问题清理在萌芽状态,彻底拆除占压堤岸的海门路市场及其附属设施,并于7月底前完成销号。三是开展“健康大运河”专项行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北运河沿岸开展综合排查,累计清理垃圾问题、摆卖问题、占压问题54处。四是开展非法放生、非法捕捞整治行动。共出动水上及堤岸执法人员186人次、船只23艘次,清理长期聚集及藏匿在海河、北运河、新开河等河道的违规船只13艘,清理地笼和网具等175个。五是开展“乱泼乱倒”专项行动。整治餐饮商户无隔油池问题91个、无排水许可证问题117个,“乱泼乱倒”问题84个,现场劝阻百余次,发放告知书200余份,涵盖商户120户。

(三)坚持“长”“常”二字,严肃考核问责

一是坚持“常”考。严格实行周暗访、月考核、年考评工作机制,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发挥“常通报”警示作用,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河(湖)长指名道姓进行通报,增强“常通报”的曝光作用。二是突出“长”效。针对检查发现的只巡河(湖)不解决问题、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敷衍整改、垃圾围河、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不健全、执法不力等形式主义问题,在督促整改的同时,要求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并报区河(湖)长办备案。三是抓实“常”改。每月及时汇总各街道河(湖)长制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安排抽查复核,确保整改到位。对于易复发的难点问题,比如海河放生捕捞问题,实行第三方公司不间断盯守和重点节假日日报送制度,随时发现随时整改,一以贯之,绝不放手。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河湖管护的热烈社会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用。向全区社会范围内选聘15名“民间河(湖)长”,发挥他们熟悉本地环境和了解民意两大优势,助推我区河湖管护工作的有效治理。将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于人民群众年内各渠道反馈的62个问题,及时整改并回复。二是分层组织培训。分别对各级河(湖)长、具体业务人员、“民间河(湖)长”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工作培训,强化相关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全方位进行宣传。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置80块河长公示牌和河(湖)长制宣传牌,及时通过区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全区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动态,多次在人流密集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各街道利用广告栏、微信群等进行不间断宣传,社会反响非常热烈。

(五)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分内责任;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作为绩效奖励发放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工业污染源防治,对57家涉水排污企业逐一监测监察,发现工业企业存在污水超标排放行为严肃处理。区印发《河北区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查,持续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三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大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投入,投资2.3亿余元开展雨污分流工程,改造517个混接错接点、37个合流制小区、2个易积水点位。关注群众生活,疏通排水管道10万余米,掏挖各型井35万余座,解决污水外溢问题505处,治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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