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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3-12 11:34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3-12 11:34

2020年,河北区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以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法治政府示范指标体系为标准,统筹推进,上下用力,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河北区“五个之城”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政府依法履职全面提速增效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提速,减少政务服务事项12项,推出“马上办”事项22个、“就近办”18个、“网上办”88个、“一次办”84个391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企业开办审批时限由以前3个工作日压缩至1 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并联办理0.5个工作日。继续推行承诺制审批改革,承诺审批事项共39个,要件222个,办结量241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并联审批,并联办理率达100%,项目开工时间由180个工作日压缩到60个工作日。

二是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局面良好制定实施了《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河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区各部门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标准进行认真梳理审查深入推进“一个平台管信用”,开展以信息公示、资讯类栏目、一体化查询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站栏目建设,深入开展意风区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活动。

三是全区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全区,将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职能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做到公共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在公开招标网站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项目录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积极推进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把矛盾纠纷化解萌芽、解决在基层

是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共完成总量审核企业13家。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共核发重点管理企业23家,简化管理企业12家,完成登记管理100家,发放限期整改企业6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共排查案件线索2785件。全年共开展生态环境执法1200余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1件,行政处罚12件

(二)政府法治化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着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落实“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民法典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开展涉及著名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等领域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截至2020年底河北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5件,没有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着力加强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成立了河北区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河北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2015年至今,共对585户市场主体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参加检查部门近20个,出动检查人员近3000人次。

三是着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通知》等文件6个,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编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务手册》《拆违执法工作手册》。积极协调指导涉及征收拆违等重点难点执法事项200余次。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典型差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是着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区卫健委通过“双随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方式,不断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进一步健全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区共配备执法记录仪570台,录像设备156台,手持执法终端机112台和数据采集器69台,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过程记录。

五是创新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制定了《河北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行刑衔接部门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12件。区城管委制定完善了《执法证件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区文化旅游局深化文化市场执法改革,成立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是着力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区司法局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分别同区住建委及区市场监管局就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座谈,与区法院、区应急局就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开展研讨活动。2020年,全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28件,均无败诉记录。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贯彻《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区长办公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重大事项法律审查工作进一步夯实。认真做好对区政府常务会议题涉法事项和各部门报送的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0年,区司法局对全区各部门报送的重大事项等190件书面材料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书面法律建议126件有效保障了重大事项的依法决策实施。

三是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深化。截至2020年,区政府共聘用10名律师、1名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聘用5家律所为法律顾问单位。20208月,调整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区司法局11名相关同志担任政府专职法律顾问。9月为区委组建了由8名资深律师组成的区委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15参与我区重大决策并提出法律意见。

四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扎实成立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组,下发《化纠纷 送温暖 人民调解在身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全区“大调解”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双百行动”、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涉疫纠纷大排查活动、农民工欠薪大排查活动。切实做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

五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16次共计55名处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全区3995名国家工作人员全部按时完成学习考试任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广泛开展《民法典》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着力加强区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中共河北区委2020年工作要点》。区委两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二是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责任分工方案》,从抓好学习宣传、抓好任务落实、抓好督促推动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查工作。各单位严格对照《责任分工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的内容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为切实发挥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作用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是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切实提高依法治区、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主题讲授专题法治课。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和区政府党组会集体学法,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推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关键少数”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单位领导同志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还不到位。

(二)个别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单位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符合法定时限要求存在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的现象。

(三)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还不够高。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存在简单执法问题,过于注重工作效率,缺乏程序意识或者程序存在瑕疵,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新时代法治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存在能力本领不足问题。

(四)开拓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部分基层单位通常满足于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规定动作,探索和创新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解决难点重点问题上实招硬招不多,用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上还不足。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作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统筹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的研究和应诉工作。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充分发挥我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工作,落实应对措施,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积极培育基层群众自我管理的意愿与能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方式履行社会治理职能,提升行政机关在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五)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突出抓好法治宣传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进一步丰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流程,着力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实施后评估制度,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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