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强化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委对全区区管道路设施内的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排查,并对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人 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件附件l中可予保留的情形(为保护桥梁、地道、隧道、涵洞等而设置的防撞设施),发现河北区区管道路设施内共有可保留的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6处(具体明细见附件),现对该批限高设施进行公示,坚决避免违规设立限高限宽设施的行为发生,积极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通行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60870928
河北区城管委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