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对河湖进行管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水利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的通知》(津河长办[2020]2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划定河北区市管二级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本次划定河道名称
月牙河、北塘排水河。
二、河道管理范围
河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管理范围 |
月牙河 |
思源路与月牙河交口 |
规划上江路 |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
北塘排水河(左岸) |
金沙江路与月牙河南道交口 |
兵营桥 |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
北塘排水河(右岸) |
金沙江路与月牙河南道交口 |
岷江桥 |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
本次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工作,是对现状河道管理范围的明确,不涉及土地权属、性质、用地规划调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从事危及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需要查阅划定成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与河北区河(湖)长办联系,联系电话2624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