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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7-20 14:57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7-20 14:57

  津工商企注字〔2008〕12号

  各工商分局:

  服务外包是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加快我市与国际经济接轨、培育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举措。为了支持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现就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注册登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的服务外包是指企业为了将有限资源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利用外部专业服务商的知识劳动力,来完成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工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对市场环境迅速应变能力并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服务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根据其与服务外包发包方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

  二、服务外包企业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使用“服务外包”或“××服务外包”字样。

  三、服务外包企业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XXX”。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审批文件、证件。

  四、放宽企业住所权属证明的限制。对产权人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经当地政府或者派出机构、合法市场的主办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小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企业即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允许经过物理分割的同一法定地址注册多家企业。

  五、放宽注册资本缴付限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的10%可先行登记注册,2年内全部到位。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 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 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在法定期限和数额内,股东可以通过章程自行约定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不要求所有股东在出资期限内同步、同比例出资。

  六、放宽服务外包企业集团组建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即可注册登记。

  七、对服务外包企业符合“一人核准”条件的,要实行“一人核准”程序。企业登记注册法定要件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无需实质性审查的,一般做到当场发照。需实质审查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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