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受理投诉电子邮件职责范围
天津市环保局受理市民投诉环境污染电子邮件,主要有: 1、大气污染:向大气排放废气、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恶臭气体造成环境污染的。 2、水污染:未按规定排放生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的。 3、噪声污染:工业生产噪声、建设工地施工噪声。 4、餐饮业污染:油烟和噪声。 5、违反国家危险废物、电磁辐射等规定,造成污染损害并按规定由环保部门处理的。 以上范围由市环保局受
为了维护您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请阅读下列规定并认真如实填写,以便核实。 如有不便或疑问,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