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河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河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1—13日举行。
第一次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河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审查和批准河北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审查和批准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4.听取和审议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5.听取和审议河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6.听取和审议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7.审议河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审议河北区2022年民心工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
9.审议《河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河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10.选举河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11.选举河北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12.选举河北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13.选举河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14.选举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5.决定河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16.人大代表票决河北区2022年民心工程项目;
17.审议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民心工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1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