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态示范区及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情况公开信息

点击量:648   2008-07-07   【 】   【打印】   【关闭

       1995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开展了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天津市七个区县被批准试点,分别是蓟县(1996年3月首批试点),宝坻区(1999年第三批试点),大港区、宁河县(2001年第六批试点),西青区、武清区、汉沽区(2003年6月第八批试点)。截至目前,七个区县全部被环境保护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其中,蓟县(2002年3月7日第二批命名),宝坻区(2004年12月30日第三批命名),大港区、西青区、武清区(2007年1月9日第五批命名),宁河县、汉沽区(2008年5月3日第六批命名)。并且蓟县已于2005年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对生态示范区的复查。
自国家环保总局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通知》(环发[2002]101号)以来,各地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天津市共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8个,分别是西青区杨柳青镇(2002年度),西青区中北镇、汉沽区大田镇(2003年度),西青区大寺镇(2004年度),西青区张家窝镇、武清区石各庄镇(2005年度),西青区辛口镇(2006年度),大港区中塘镇(2007年度)。国家环保总局对被命名的环境优美乡镇每三年组织一次复查,目前天津市前两批全国环境优美镇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复查一次。
有关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情况公开信息

生物物种保护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牵头建立了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我市也于2004年12月29日正式由天津市环保局牵头建立了天津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天津市自然保护区基本概况:
建立自然保护区,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环保、水利、林业、海洋、地矿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从1984年至今,我市相继建成8个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天津市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为1628.1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66%,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
1、天津市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
1984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以特殊地质遗迹为主的中上元古界地层剖面,保护区面积9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市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保护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天津市环保局
2、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2年10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主要保护对象是古海岸遗迹贝壳堤、牡蛎滩和七里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面积990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保护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天津市海洋局
3、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5年1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天然次生落叶阔叶林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种质基因库,保护区面积10.49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蓟县人民政府
4、天津市盘山自然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1984年12月30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名胜古迹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面积7.1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盘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保护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蓟县人民政府
5、天津市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
1995年6月22日经天津人民市政府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湿地珍禽、侯鸟及水生野生动植物,2008年4月11日经市政府批准,保护区面积调整为60.4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市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工作站;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静海县林业局;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天津市林业局
6、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
2001年12月31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以及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护区面积434.95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大港区保护局
7、天津市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
2005年9月30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禽、候鸟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面积112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市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武清区林业局;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天津市林业局
8、天津市宝坻区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
2006年3月27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是平原沙地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面保护区面积4.16平方公里。保护区管理机构:天津市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宝坻区林业局;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天津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