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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939   2008-03-07   【 】   【打印】   【关闭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以《关于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冀水股份[2007130号)向我局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我局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吉林省、陕西省及辽宁省环保局分别向我局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我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上市环保核查范围为冀东水泥拥有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中的重污染行业共15家企业。募集资金投向刺山矿区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等10个项目。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见下载专栏)

经核查,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冀东水泥在我局及相关省级环保局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主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0837- 3 16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66556277  66556243  传真: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sepa.gov.cn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