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的要求,确保我市燃煤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稳定达到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II时段标准,更好地完成污染物总量消减任务,天津市环保产业协会发挥行业优势,规范环保治理市场,订于近期开展天津市燃煤设施脱硫除尘技术的筛选工作,请相关企业于12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我会。
特此通知。
附:企业申请材料要求
二ΟΟ七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李福明;联系电话:022-23052099)
附件:
企业申请材料要求
1、企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4、产品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执行标准原件及复印件;
6、产品技术原理及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7、产品结构示意图(标明尺寸);
8、设计二氧化硫处理浓度范围说明;
9、省级以上环保产业协会产品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省级以上环保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2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产品应用工程主要业绩以及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设备鉴定报告或验收报告原件(要求监测数据齐全,包括除尘效率、脱硫效率、系统处理风量、烟气温度、烟气出口含湿量、系统阻力等参数数据)。
申请书
天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我单位自愿参加天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的燃煤设施脱硫除尘技术的筛选工作,遵守此次筛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服从筛选结果。
特此申请
企业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