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国庆长假将至,为切实加强我市国庆期间危险废物的管理,严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节日期间的领导负责制度和内部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人员立即到位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环保部门12369热线报告。
二、各单位要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堆存的固体危险废物尽量移入库房内,液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安全围堰要完好无损,雨水收集池和径流疏导系统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保证完好。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未经预约、登记及准许禁止进入厂区,有毒化学品贮存地及焚烧炉等重要设施要专人看管,遇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国庆长假期间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在国庆节前集中组织对本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及安保措施真正落实,做到万无一失。
专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