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率
(1)指标含义
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量系指报告期内企业将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以及危险废物安全填埋量。
(2)考核要求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全部在厂内或交由获得环保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安全处置。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
5、厂区清洁优美
(1)指标含义
企业厂区生产环境清洁优美。
(2)考核要求
现场考核感观优美,并检查参考指标,主厂区内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现场考核验收结果。
6、企业排污口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主要排污口按规定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
(1)指标含义
企业排污口按环保要求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并符合要求,排污负荷大的主要排污口分别安装废水和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目前主要监控指标为废水排放量、COD、氨氮、PH值和废气排放量、SO2、烟尘、粉尘等。
(2)考核要求
设立排污口规范化标志牌,安装并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现场考核验收结果。
7、企业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
(1)指标含义
企业按照环保法规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的区域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领取并遵守排污许可证。
(2)考核要求
出示排污申报登记有关材料和排污许可证正本,以及按许可证排污的有关台帐。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现场考核验收结果。
8、企业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1)指标含义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企业按时足额向环保部门缴纳排污费。
(2)考核要求
出示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的有关资料。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现场考核验收结果。
9、企业三年内无重复环境信访案件,无环境污染事故
1、指标含义
企业在近三年内没有环境污染事故,及时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限期处理问题属实的案件,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上访人。上访人满意,未发生重复信访。
2、考核要求
出示处理结果和上访人满意的有关证明材料。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现场考核验收结果。
10、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企业环境保护档案完整;各种基础数据资料齐全,有企业定期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的监测数据
(1)指标含义
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有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业有近三年的完整环境保护档案和各种环境基础数据资料。按照环境监测规范,对排放污染物进行日常监测,有监测数据。
(2)考核要求
出示有关的资料或证明材料。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现场考核验收结果。
11、企业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率
(1)指标含义
企业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是否满意;
(2)考核要求
达90%以上;
(3)数据或资料来源
考核组现场问卷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200人。
12、企业自愿继续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1、指标含义
企业要承诺持续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与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协议,自愿不断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主要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数量、措施和阶段目标。
2、考核要求
出示与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签定的自愿协议,且企业在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事件。
3、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现场考核验收结果。
三、产品指标
1、指标及考核要求
(1)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得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
(2)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得含有或使用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3)产品安全、卫生和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4)在环境标志认证范围(见附件3)之内的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已经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不再考核。
2、数据或资料来源
企业统计或提供,所在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以及考核组专家考核验收前认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