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关于开展评选环境友好企业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656   2007-07-23   【 】   【打印】   【关闭

各区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树立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环境与经济“双赢”的企业典范,我局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评选“天津市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并择优推荐“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请各区县环保局根据《天津市环境友好企业申报条件》及《天津市环境友好企业申报和表彰程序》,推荐企业申报“天津市环境友好企业”,并于820日前汇总上报相关申报材料至市环保局科技处。。

申报环境友好企业相关材料包括:天津市环境友好企业申请表;天津市环境友好企业申报条件;天津市环境友好企业申报和表彰程序;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实施方案(试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指标解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范围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申请表。上述材料可在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tjhb.gov.cn)或局OA网“下载专栏”下载,请各区县环保局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七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朱洁;联系电话:2305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