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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的公告

点击量:770   2007-03-15   【 】   【打印】   【关闭
天津市在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国家对天津的定位,决定用10年时间建生态城市,即到2010年底,市中心、滨海新区核心区建成生态城区,到2015年全市建成生态市,这一目标已列入了天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市环保局从2005年11月开始,在市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下,积极组织专家学者与技术骨干,开展了《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编制工作,经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纲要》初稿,并于2007年1月5日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论证。 2007年2月27日,天津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纲要》,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将《纲要》(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天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附件:《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b]见下载专栏[/b]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编:300191 电子邮箱:hwlove@163.com 电话: 022-23051519 传真: 022-23051558 天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