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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拆除闲置设施施工队伍的通知

点击量:805   2006-03-20   【 】   【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6年实施蓝天工程的安排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市外环以内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已停用锅炉,为美化城市环境,现有一批烟囱需要在近期内拆除,有意参与实施的单位,请于3月22日(周三)前持相应的资质证书洽谈。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23051510、2305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