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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我市2008年《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圆满结束

点击量:1389   2009-10-29   【 】   【打印】   【关闭
由环保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有关部委组成的国务院考核组,对我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8年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熊建平副市长会见了考核组,市环保局、市建交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有关委局负责同志陪同参加了考核。期间,考核组听取了我市2008年《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审阅了31个规划项目的档案资料,现场查看了海河三岔口考核断面水质状况以及4个工业污染防治项目、12个污水处理厂和5个再生水厂的进展情况。
考核组认为,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规划》中项目实施顺利,考核准备工作充分;海河三岔口考核断面的水质始终保持在较好的水平,监测工作、管理工作比较扎实;《规划》项目进展比较顺利,项目档案材料非常齐备。特别是在加强组织领导、把减排作为《规划》实施重要抓手、出台地方标准三个方面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考核组同时指出,天津市在《规划》实施中还有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规模与《规划》确定的规模存在一定差距,个别项目进展缓慢;二是个别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不完善,运行负荷率偏低;三是污水再生回用率还不高。
考核组希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快《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对于部分确有必要调整的项目应尽快按程序报批或备案;要尽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快管网的改造,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污水再生回用工作力度,提高回用率,缓解工业经济高速发展和水资源短缺日益突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