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示范工程申报书
工 程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部 门
填 报 日 期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编制
一、基 本 情 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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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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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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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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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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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
1.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2. 国务院有关部委项目;
3. 国外先进技术;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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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
1. 国际领先;2. 国际先进;3. 国内领先;4. 国内先进;
5. 行业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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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时间 |
年 月 |
运转时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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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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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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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运营
证 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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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时 间 |
奖励名称及等级 |
授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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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级
科 技 计 划 |
计划名称 |
计划管理部门 |
计划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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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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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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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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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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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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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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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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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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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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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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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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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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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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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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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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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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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情况(包括工程业绩及设计、施工、设备制造、营运能力等) |
二、 工 程 分 析
(一)工艺路线(流程图)、技术原理、关键设备、运行情况
(二)各项指标
1.技术指标
2.经济指标(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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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投 资 |
万元 |
其中:设备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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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费用 |
万元/年 |
经济净效益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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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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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收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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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经济效益说明: |
3.环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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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主要污染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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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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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用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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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用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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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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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削减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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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环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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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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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哪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号、类别、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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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外同类工程比较(技术、经济、环境、管理等方面)
三、 审 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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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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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审查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 件 目 录
(一)示范工程简介(按简介提纲撰写)及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评审推广协议;
(二)技术及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工艺流程图及工程说明;
(四)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及运行期间的监测报告;
(五)工程验收报告;申报前一个星期的工程运行记录;
(六)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工程运行管理及达标情况的证明材料;
(七)工程布局示意图和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三张(附文字说明)。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
二、本申报书中所有部门和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其公章一致。
三、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一般要与《工程验收报告》中的名称相一致。
2.“申报单位”指该项工程所属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或设计、主体技术设备制造、运营单位联合申报。
3.“项目来源”在相应的数字上划“√”,只划一个。
4.技术水平应根据主体技术的《技术鉴定证书》对项目评审的水平,在相应的数字上划“√”,只划一个。
5.“工程运转时间”指从开始竣工运转至今的时间。
6.“获奖情况”包括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非政府部门的科技奖励和国际科技奖励。
7.“国家或部级科技计划”,指列入国家级、部级的各类科技计划。
五、工程分析
1.技术指标
(1)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统一计量单位;
(2)“规模”指工程的实际规模。
2.经济指标
(1)所有费用应以申报当年为准进行核算;
(2)“总投资”和“设备投资”均为一次性投资;
(3)“运行费用”包括固定费用(折旧费,固定资产税及原、燃、材料费,维修费、人工费、管理费等);
(4)经济净效益,指采用该技术后,应用单位增产增收、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回收的实际收入。
3.环境指标
(1)“年削减总量”指采用该技术后所减少的污染物排污总量;
(2)“其它环境效益”包括作业环境条件的改善,生态平衡综合效益,环境纠纷的减少及有无二次污染等情况。
六、审查意见
1.“申报单位意见”应对报告书中的各项内容给予确认。申报单位填到此为止。
2.“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应对工程质量、技术状况、运行管理状况、环境及经济效益、是否符合示范工程的条件提出意见。“推荐部门”应是省级、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附件三
工程简介提纲
工程名称
工程所属单位
技术依托单位
推荐部门
工程分析
一、工艺路线
二、关键技术
工程规模
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设备及运行管理
工程运行情况
经济效益分析
一、投资费用
二、运行费用
三、效益分析
环境效益分析
工程验收
一、 组织验收单位
二、 验收时间
三、 验收意见
获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E-mail
附件四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示范工程评审推广协议
甲方: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乙方(申报单位):
为了促进环境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的提高和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搞好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评审推广工作,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甲方)与申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如下:
一、甲方:
1.根据乙方申报的材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及现场验收;
2.对入选的示范工程发文公布并向乙方颁发示范工程证书、铜质标牌;
3.优先推荐入选的项目参加环境保护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委有关项目申报;
4.对入选的示范工程在《中国环境报》、《中国环保产业》等报刊杂志及《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网》进行宣传,编制出版《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汇编》;
5.根据乙方要求,对入选的示范工程组织现场推广会、新闻发布会及各种形式的推广活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向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推介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
7.组织地方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积极培育环境保护技术市场,建立技术推广支持服务体系,发挥中介机构在技术中介、咨询、代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8.示范工程证书及标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如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达不到验收指标,甲方将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如通过努力仍达不到验收指标,甲方可撤消并收回示范工程证书及标牌。
二、乙方:
1.在示范工程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技术推广和宣传等活动中使用示范工程证书和标牌;
2.应对示范工程的可靠性负责,并承担示范工程推广中的指导和质量保证;
3.在推广示范工程的过程中,应接受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向技术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经费:
1.乙方负担甲方组织的对乙方工程项目现场验时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
2.乙方项目入选后,乙方向甲方交纳3000元,用于评审费、宣传费、出版汇编费、证书印制费、通讯费、重点领域推广会费等。
3.现场验收时,由乙方负担的专家咨询费按照“80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发放。
甲方帐户:
收款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号:0200001409014407275
四、本协议有效期与《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证书》的有效期一致;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推荐部门备存一份,其法律地位相等。
甲方: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