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预警 典型引路 注重服务
安徽省环保厅针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改变以往环境监管中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坚持环境监察两手抓。一手抓制度建设,及时预警预告;一手抓示范引导,注重服务帮助,显现出许多亮点。
实行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督办告知
据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有关领导介绍,从去年几次大的巡查互查、专项执法检查以及日常监管情况来看,除企业环境违法比例居高不下、超标排放现象屡禁不绝之外,一些市仍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对于这些环境安全隐患,地方环保部门往往无力解决或不能有效解决。而作为环保第一责任人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可能并不知晓,或尚未足够重视。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安徽省环保厅对省内各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影响饮水安全等4种情况,向发现环境安全隐患所在市的市长发出《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督办告知函》,并视情况抄送市委书记,以引起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并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09年9月以来,安徽省环保厅已就对尾矿库专项执法中发现的一部分尾矿库未办理环评手续、“三同时”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分别向铜陵、安庆及合肥3市市长发出了告知函,提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近日,安徽省环保厅又对桐城市小电镀群环境违法整改不力、一再拖延的问题发送告知函,并拟实施“区域限批”。相关市接到告知函后十分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整改。
树立样板典型带路,在刚性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
面对安徽省数以万计企业单位的环境监管任务,仅靠现有的环境监察人员往往顾此失彼、应接不暇。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取了15家环境管理较为规范、环境守法意识较强的重点企业,作为全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示范单位。
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先后召开了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会,举办了两期有120多家企业、200余名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环境监督员参加的培训班,审查确认了409名人员的企业环境监督员资格,以样板企业的先进作用带动全省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化学需氧量减排的重点单位,但从多次检查情况来看一直不很理想,主要存在超标排放、自动监测设施安装不到位及污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如何在强化环境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帮助企业明确规范运营、避免处罚?安徽省环境监察局选取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现场示范,引导企业走上自觉守法的良性发展轨道。
2009年,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共巡查城镇污水处理厂167座(次),对其中存在环境问题的80座(占被检查数的47.9%)及时下达了监察通知。2009年11月,安徽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全省各市、县环保局局长、环境监察支队长,所有国控、省控及建成投运的市级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责人100多人,在污水处理行业成绩突出的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公司召开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暨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现场会,现场考察了污水处理公司的运行管理情况,总结交流了经验,参会的企业负责人、环境管理人员反响很好。
2009年,安徽省环保厅共检查“两高一资”企业135家、钢铁企业33家、涉砷企业24家、涉铅企业70家、重点行业企业1856家,以及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投运的建设项目2632个;对358个不同类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61家造纸企业进行了后督察,对42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检查,取缔关闭“小造纸”企业7家、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12个;对67座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19座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了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