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处 生态规划纲要(人大后修改)10

点击量:818   2008-01-12   【 】   【打印】   【关闭

环境道德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大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滨海历史文化特别是盐文化,着力打造盐文化品牌;确定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和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

深入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加强文化与旅游业的融合,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含量。以天津近代历史文化为脉络,以重大历史事件为线索,以历史风貌建筑和遗迹为载体,大力发展文化型旅游;注重保护和弘扬城市的历史特色、文化特色和民俗特色,保障旅游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开发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文化、海河文化、都市休闲文化以及休闲农业等自然生态文化。

完善文化展示与活动设施。新建少儿艺术中心、杨柳青年画艺术中心、曹禺大剧院、大天津杂技马戏城、天津音乐厅、天津美术馆、音乐舞蹈中心、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重建小白楼音乐厅、滨湖剧院;搞好天津图书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中国大戏院、靳云鹏故居等维修改造和中南海西花厅复原;规划建设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盐生植物园、古海岸遗址博物馆、中上元古界地质剖面博物馆、盐文化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推动单位内部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味。

培育产业生态文化。以新兴工业体系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在工业园区和企业培育产业生态文化,培养爱护自然、节约资源、循环再生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引导企业的活动方式和产品功能向产品绿色化、服务人性化和环境友好化导向转变。建立绿色技术创新的企业文化机制,鼓励企业开展生态文化形象设计,通过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和实施清洁生产,树立绿色企业的生态文化形象。

倡导管理生态文化。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营造环境友好、高效、公平、文明的施政环境;逐步建立以绿色GDP为主的经济核算体系和以生态市建设指标为核心的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建立生态优先的政府科学决策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生态市建设格局。

推动社区生态文化。社区是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层载体,结合开展生态宜居小区的创建活动,引导居民树立绿色生活方式,建立一支热心社区活动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绿色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活动,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区生态文化氛围。

4  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

把开展生态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摆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位置,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的组织推动作用和媒体、学校的优势,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教育活动。

围绕生态市建设,在党政机关举办生态环境讲座;将环境保护知识、生态城市建设内容、可持续发展理论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管理干部院校的培训计划;教育部门要针对大、中、小学教育的不同特点,把生态环境保护列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的生态环境意识。

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宾馆为载体,通过媒体、网络和展示场所等多种渠道,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保护母亲河日、科技周、植树节等时机,组织开展论坛、讲座和竞赛等活动,在全社会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

根据生态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参照《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相关部门、行业专项规划,经过筛选、汇总,在生态市建设启动和重点突破阶段,共规划了六类177项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初步确定总投资1427.0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约483.2亿元,企业自筹943.37亿元。这些项目为指导性项目,在制定区县、部门规划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予以补充和完善。

(一)生态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工业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生态服务业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清洁生产工程项目等,此类项目共42项,占项目总数的24% ,投资73.84亿元,占总投资的5%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辐射安全防护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津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化土地恢复工程、矿山治理与生态恢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无公害基地建设工程等,此类项目共52项,占项目总数的29%,投资377.34亿元,占总投资的26%

(三)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海水淡化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地下水工程、饮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源保护工程、海洋保护治理工程、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森林与林业工程、土地利用与工程修复工程、矿山保护工程、节能工程等,此类项目共17项,占项目总数的10%,投资72.66亿元,占总投资的5%

(四)生态人居建设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城市景观河道改造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程、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供电保障工程、城市道路交通建设改造工程、建成区绿化工程、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生态宜居小区系列创建细胞工程、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等,此类项目共16项,占项目总数的9% ,投资521.35亿元,占总投资的37%

(五)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旅游建设工程及有深厚生态文化内涵的工程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共34项,占项目总数的19% ,投资356.96亿元,占总投资的25%

(六)综合保证能力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监控网络建设工程、污染事故快速反应工程、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立工程、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程、生态市建设配套政策法规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培训与国际交流项目等,此类项目共16项,占项目总数的9% ,投资24.92亿元,占总投资的2%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复杂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推动工作;成立由相关领域高级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作为领导小组的咨询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推动长效工作机制,将生态城市的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相应制度。

(二)法制、机制保障

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首先是将规划纲要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批,作为开展生态市建设的依据,用以指导区县详细规划、部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同时要确保国家和地方已有的相关法规的全面执行并结合天津市地方特色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及补偿、推进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有关节约能源资源和促进绿色消费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将以规划纲要审批、规划计划修订、规划实施过程监督检查以及相关立法为重点,依法推动生态市建设。市政协将全面加强相关的监督视察与建言献策,要在十年的创建过程中将其作为不变的参政议政主题之一,形成法规保障、规划牵头、统一协调、项目落实、责任到位、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确保实施的推动管理机制。

另外天津生态市建设还与京、冀地区密切相关,特别是与河北省在水资源与污水排放、海洋保护、风沙防护等紧密关联。目前河北省也提出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并经国家环保总局审查通过,因此在生态省、市的建设中要注意京津冀相互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三)资金、政策保障

政府针对生态市建设需要,建立相应的经济政策平台,首先要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建立生态市创建财政专项基金。统筹运用预算内资金,要将环保有关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城市建设、水利、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公益林补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生态市建设结合起来,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行倾斜,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市建设。政府通过财政贴息补助,延长项目经营权,鼓励不同经济成分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合作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市各类建设项目,积极探索以项目特许经营权、市场化运营收费权,林地、湿地、海域维护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要适当扩大统一安排扩建、改建项目的污染治理资金,引导进行环境资源与生态补偿,要积极探讨排污权交易的具体办法,设立排污权交易银行定向积累专项污染治理和生态补偿资金。

(四)科技、人才保障

依靠科技和科技创新是生态市建设的关键环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科技研发平台,将生态市建设中重大技术创新课题优先列入全市科研计划,并给予科研经费的倾斜。要积极拓展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周边省市的科技合作,以京津冀生态恢复与区域性空气污染防治、海河流域与渤海海域污染防治等专题为重点进行联合攻关。全方位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相关技术与经验,大力引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工艺、绿色服务的先进技术。全面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要将院校培养与定向培训相结合、本地培养与引进人才相结合,设立专项人才引进、培训等计划纳入全市科技人才计划之中。

(五)社会监督保障

加强社会监督是充分发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宣传部门制定生态市建设宣传计划,组织各媒体开辟专栏,以政策、公益、科普、新闻等形式加强宣传,对不利于生态市建设的各类行为要及时披露和报道。同时鼓励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生态市建设计划变成全市公民的自觉行动。政府应着手于建立一个社会监督平台,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政府和相关部门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建立公告、公示和奖励举报制度,不断扩大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生态市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附件:

1、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图集

2天津生态市建设指标解释

3、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