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及物理污染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贯彻有关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化学品环境管理及城区土地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本市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及城区土地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及城区土地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进口废物审核、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负责对产生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中心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