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标准处

主要职责: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组织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科技政策。组织拟定本市环境保护科技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环境保护科技研究和攻关,组织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示范和最佳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环境标准管理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建立本市环境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可制度。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环保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环境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环境学会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