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申报登记简报1

点击量:1570   2005-02-01   【 】   【打印】   【关闭
按照《关于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2003]301号)的要求,市环境监察总队于2005年1月12日下发了《关于进行2005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津环监察[2005] 1号),部署了2005年度全市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全市各区县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大港、南开、津南等六个区县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静海、汉沽、津南等15个区县通过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对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进行了宣传,西青、红桥、津南等15个区县开展了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按行业、分区域,重点排污单位与一般排污单位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全市共组织培训150多期。 截至1月底,全市共发放各类申报登记表5800份,有4200户排污单位已履行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其中武清、北辰、津南、宝坻等区县工作进展较快,申报质量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