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办就生态市建设责任分工征求意见

点击量:480   2007-09-12   【 】   【打印】   【关闭

 

        为加快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我办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和《纲要》内容,起草了《天津生态市建设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和《天津生态市建设各区县政府目标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以下合称《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分为主要任务、责任指标和相关指标三个部分。各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中确定的生态市建设重点领域、主要内容和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单位职责,结合国家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条件而确定的;责任指标和相关指标根据各单位职责,对天津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33项指标进行了分解。
        为落实好此项工作,8月20日至9月1日,我办给24个相关单位和22个区县政府寄发了《关于征求〈天津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截至目前,共收到反馈意见66条,我们对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召集相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修改,并再次向各相关部门和区县寄发了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区县的意见。
        【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较好】经过各区县、市各委局及各承担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177个重点工程项目已有22个工程全面竣工,还有80个工程项目已开始启动,有33个工程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研讨。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为全面完成生态市建设工作开了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