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信息
机构职责
办事大厅
政民互动
环境管理
环境质量
环境监察
规划计划
环保标准
法律法规
保护臭氧层
最新更新:
·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环境管理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污染防治
自然生态
环境统计
环保科技
环境监测
核与辐射管理
大气环境管理
水环境管理
声环境管理
固体废物管理
首页
>
环境管理
>
详细信息
“海域污染”案告破 违法排污轮船遭处罚
点击量:1295 2005-03-2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昨日(23日),天津市海事局对在天津港内违法排污的“海一旺”轮实施了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海事局运用油样化验检测的科技手段侦破的一起海域污染案件。 本月9日傍晚,新港海事处的值班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新港12段泊位附近海面有油污。执法人员在对机舱部位进行调查时,通过提取海面溢油样品及舱底污油水、污油柜、重油舱、燃油日用柜、滑油舱等多处油样,成功侦破了此案。